作者:郑蕾蕾婚姻状况医护人员症状自评社会支持
摘要:目的调查不同婚姻状况的精神科医护人员症状自评及社会支持间的差异,分析并提出建议对策,为改善精神科医护人员自身症状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随机抽取吉林省精神科专科医院832名医护人员作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资料,有效问卷759份,问卷由个人基本资料、症状自评量表和社会支持量表3部分组成。结果不同婚姻情况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症状自评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躯体化(1.47±0.55,P〈0.01)、抑郁(1.43±0.55,P〈0.05)和偏执(1.32±0.48,P〈0.05)3大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社会支持总分(F=14.29,P〈0.01)、主观支持(F=4.07,P〈0.05)和客观支持(F=20.14,P〈0.0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而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已婚合法的精神科医护人员症状自评状况优于未婚和离异、丧偶的医护人员,社会支持程度也高于未婚和离异、丧偶的医护人员。离异和丧偶的医护人员有更大的抑郁和偏执倾向,应给予这些护理人员提供更多的社会帮助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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