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发挥党员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主体作用问题研究

作者:余醒凡党员建设和谐社会主体地位

摘要:党员驻地地位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坚持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理念。对于发展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要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员是构建社会主义的先进力量,应该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主体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业圈

《职业圈》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读者遍布全国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