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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多种用工形式的弊端及改进建议

作者:谢箴电力企业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期限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用工方式工时制度劳动用工

摘要:一、电力企业的多种劳动用工形式 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确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为单位提供有偿劳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电力企业既可以采用间接的用工方式,也可以采用直接的用工方式。间接的用工方式主要是指业务外包。直接用工方式根据企业是否为自主招聘可分为劳务派遣用工和自主招聘用工两种。自主招聘用工按照工作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还可以根据工时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作进一步划分。按照工时制度可分为不定时工时用工、标准工时用工以及综合工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用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工以及按照完成的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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