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戚凤卓上市公司案例分析购买行为审计意见石油化学工业国有法人股石化集团市人民政府
摘要:案例分析 一、公司来历和业绩变化1990年2月,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室友化学工业局将其下属的18家国有企业组建为“牡丹江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牡石化集团”)。1999年11月,牡石化集团将7271.3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8%),协议方式一次性转让给西安圣方,成为第一大股东。1999年12月牡石化做出三项资产置换决定,西安圣方人员全面替换了具有牡石化集团背景的原董事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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