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蜜林归复无为
摘要:在北大汉简《老子》第二十五章中,“道者,万物之[木帚]也”的“[木帚]”字被整理者按照通行本厘定为“奥”字。但从文字学和思想内涵来讲,这种解释都是不能成立的。从字形来看,“[木帚]”字或可释为“归(歸)”字。从思想内涵上看,这种解释与《老子》思想更为契合:从物的角度讲,“归”与万物复归于“道”的思想一致;从道的角度看,“归”的思想则反映了“道”在产生万物过程中的“无为”性征。而且“归”的解释还能与《老子》“道”的水喻思想联系在一起,从而与马王堆帛书的“注”字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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