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宝辉个人信息共识原则国际经验借鉴启示
摘要:近年来频繁曝光的个人信息领域侵权违规事件和"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空前高涨"形成了一对鲜明的矛盾共同体,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点课题。个人信息共享与自由流动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个人信息收集日益密集和隐蔽,传播方式层层嵌套,利用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本文在分析域外主要国家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应当构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的核心内容,坚持信息保护与自由共享并重原则,以个人信息控制权为核心,建立以完备法律体系、强大技术支撑、严格行业自律为"三大支柱"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形成信息的采集需要告知、信息的加工需要透明、信息的使用需要授权,信息的全流程需要异议处理和投诉机制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和新兴产业发展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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