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顺红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动产物权权属调查内容形式发生效力档案数据国土资源保护地籍调查载体形式
摘要: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须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属调查、登记、转移、变更、注销、更正、异议、预告、查封等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主要记载形式为不动产登记簿,包含以各类相关纸质文字、图表描述、网络登记表为主的原始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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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土资源》(CN:33-1290/P)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国土资源》追求权威的工作导向,以高品位的学术理论、昆新的科技信息、浓郁的市场特色、丰富的科普知识和广泛的国际交流为主题,以新颖的编排风格宣传报道当代国土资源及相关领域的重大选题,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优秀舆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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