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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所见秦代县尉及与令、丞关系新探

作者:吴方基秦代县尉县令县丞

摘要:新出简牍所见,秦代县尉设置有新的情况:县尉官府内设尉史、发弩,外置邮、亭。亭统属于县尉的论证,可以解决存在争论的亭的统属问题。对于以往少有考察的县尉与县令、丞的关系,秦简所示,县尉从属县令,与县丞有着密切的政务往来,主要体现为三点:一、县丞可下令县尉处理工作;二、县尉向县丞进行政务申告,县丞裁决;三、县尉有事联系县内外机构,有时还须通过县丞居中处理。从中可见秦代县尉虽是另设军事机构,但军务运行并不独立,受县廷领导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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