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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丽重庆云阳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存单纠纷案件合同成立要件最高人民法院支行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储蓄人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应当证明其与银行分别作出要约和承诺,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当储蓄人依据犯罪分子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人民法院应判定储蓄人与银行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在不能认定双方成立储蓄合同情形下.储蓄人依据伪造存单提起的诉讼.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作为一般存单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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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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