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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七起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保障民生合同纠纷案村民委员会承包合同被申请人2009年

摘要:一、再审申请人河南省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村民委员会与被申请人薛海金承包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2009年12月30日,薛海金与河南省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郇封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郇封村北地工业区养狐场进行狐狸养殖,承包期限为六年。合同履行期间,因项目开发需要对薛海金养狐场用地进行征迁。郇封村委会在双方对搬迁补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薛海金不在场的情况下,于2011年3月5日对薛海金养狐场进行了强制搬迁,造成薛海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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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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