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生产安全犯罪危害村党支部书记煤矿开采公司股东
摘要:(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发奎,男,汉族,1971年5月30日出生.河北省蔚县南留庄镇东寨村党支部书记,蔚县李家洼煤矿开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家洼煤矿新立井投资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7001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23 评论 44
人气 53760 评论 49
省级期刊
人气 49689 评论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