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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失能的老人再婚是否受法律保护?

作者:胡良武婚姻登记机关老人再婚婚姻登记处失能退休干部法律保护临澧县结婚登记民事活动小黄

摘要:案例某日,小黄来到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特殊人群登记室"向工作人员反映其爷爷再婚的相关情况。他说爷爷与李奶奶的婚姻不合法,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并宣告婚姻无效。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小黄的爷爷是一位退休干部,早年丧偶,2006年因"脑中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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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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