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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伴养老衍生的“另类婚姻”

作者:胡良武退休干部临澧县空巢老人个人财产被继承人养老方式立遗嘱同居关系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

摘要:案例去年5月某日,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接待了两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老人称,二人都是丧偶的空巢老人,儿女都不在身边居住,为了生活上相互有个照应,便以合伴养老的方式一起生活,并签有"婚姻"协议,不知这样的"婚姻"是否合法。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张某,男,73岁,原湖南省某国营企业退休干部,其老伴于2010年去世,子女均在外地工作,由于无法独自料理家中事务,欲寻老伴共度余生。杨某,女,60岁,务农,丈夫5年前去世,儿女在外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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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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