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正海 魏垂敬村级事务管理法沛县实践农村社会管理村民自治事务管理协商民主
摘要:村级事务管理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社会管理的关键和基石。村级事务是村民的事务,村民的事务需要通过协商民主下的村民自治来完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近年来,江苏省沛县推行的村级事务“1+5管理法”正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的有益尝试。村级事务“1+5管理法”的“1”是指一个核心,即村级党组织的领导;“5”是指由大家协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提议、商议、决议、执行、监督五个环节。就是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大家通过提议、商议、决议、执行、监督五个环节决定村级重大事项、解决村级重大问题。村级事务“1+5管理法”的提出,这一民主制度性的程序设计,缘起于沛县栖山镇胡楼村农民协商民主建设新社区的实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