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慈善事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民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衔接困难群众
摘要:民发〔2013〕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题,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慈善事业的综合效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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