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央军事委员会修改现役军人医疗终结死亡作战
摘要:(2011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37920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26691 评论 48
人气 284011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48729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