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玉颖村委会换届选举选民程序合法
摘要: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些村把选举大会的程序定为:“先清点人数,达到法定人数后再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即清点到会的选民,如果达到全体选民的半数就宣布大会合法,然后才往下进行;如果达不到法定人数,就再等一等,等到够了法定人数后,大会才开始。笔者认为,这种程序适合选民人数较少的村,而不适合选民人数较多的村。具体来说,有以下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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