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晓渊农村医疗救助福建省城乡社会福利机构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
摘要:福建省政府近日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和《福建省农村医疗救助办法》。新《办法》增加了医疗救助对象,在原有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的基础上.新增了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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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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