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地方政讯

作者:宗河河南省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农村党支部河南省委村党组织程序决策邓州市

摘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的决定》(豫文[2009]85号,以下简称《决定》),推广了邓州市委、市政府"4+2"工作法,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决定》要求充分认识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将此工作方法合理运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