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宗河河南省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农村党支部河南省委村党组织程序决策邓州市
摘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的决定》(豫文[2009]85号,以下简称《决定》),推广了邓州市委、市政府"4+2"工作法,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决定》要求充分认识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将此工作方法合理运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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