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建忠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民政部门计算问题执行过程义务意识用人单位社会用工
摘要: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社会用工逐步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劳动争议短时间内显现出来。民政系统内也出现了因用工不规范而引发的劳动纠纷.特别是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养老院等民政直属单位在执行8小时工作制问题上与外聘员工产生了分歧与矛盾.有些甚至进入了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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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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