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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会议授权”的一点看法

作者:吴团结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法定权威民主决策村委会法律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人数较多的村或者居民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委会可以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这一规定既明确了“村民会议”的法定权威性,同时又对“开会有效”和“形式有效”进行了约束。当然法律也承认了村民代表会议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不同的是,使用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一个附加的前提,就是村民会议必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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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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