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解庆谦离婚案合法结婚登记情绪低落父母同意案情出资死亡
摘要:案情简要 2005年8月,本志刚(男)刘文霞(女)二人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婚后不久,因李和饭店小姐嬉戏吃醋,二人闹翻了脸。从此,刘文霞情绪低落,萎靡不振,回娘家居住。其父母要李志刚出资2万元为女儿治病,李不同意。刘文霞不原维持已死亡的婚姻,未经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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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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