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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和谐社会建设的调解员

社会建设调解员和谐规范市场秩序社会意识观民政部门社会资源民政工作慈善资金社区服务

摘要:河北省南宫市民政局魏东旭认为.社会要和谐.问题调处是关键.在社会职能转换中.民政部门已担当起和谐社会调解员的作用。面对艰巨的重任.民政工作者需要做到:一要树立社会意识观。政府资源只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民政部门在用好政府资源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包括社会中的人、财、物。如利用民办资金兴办福利设施,社工人员(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规范市场秩序.慈善资金救助特困群体等.这些工作都需要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帮助、监督。民政工作者要尽快树立社会意识.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充分运用社会资源,解决社会不和谐因素。二要树立服务意识观。民政工作社会化,把民政工作服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社会,渗透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者一定要坚持发扬”孺子牛”的精神.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如完善村民自治、发展慈善募捐、加快福利设施建设等.都需要真抓实干.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三要树立依法行政观。调处社会问题要有原则和依据,民政工作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调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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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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