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丹阳市低保推行“一户一档制”

作者:毛彩英低保对象丹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正当理由实施细则低保范围跟踪调查江苏省

摘要:江苏省丹阳市今年在全市低保对象中推行了“一户一档制”.即建立低保对象的详细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并进行规范性动态管理。根据《丹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对象如无正当理由,前3个月家庭水,电月消费数总额1人户高于50元,2人户高于80元.3人户高于120元,4人以上户(含4人户)高于160元的不得享受低保。“一户一档制”的新意还在于实施了跟踪调查.进入低保范围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