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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作者:李秋明; 吴新明农村居民低保制度大余县村民代表会议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家庭收入民政部门村务公开栏村委会

摘要:江西省大余县出台《大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年人均720元.实行差额补助。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居民,可于每年12月份以家庭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的可随时提出申请。村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群众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报乡,镇民政所审查,经乡,镇政府审定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报送的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批工作。核定其享受低保救助标准.村委会再次公榜3日。村民无异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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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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