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传勇少年审判工作审判庭泰山区泰安市山东省庭长法院犯罪案件中专院校重新犯罪
摘要:“在我心中,只有失足少年,没有不良少年,浪子回头金不换。”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范红艳从事少年审判工作7年来,经常发自内心地这样说。多年来,经她审理判决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达300多件400多人,其中有78人考入了大、中专院校,多人在所从事的领域业绩突出,没有一人再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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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察》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中国监察》已正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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