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余额管理国债发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概念预算赤字预算报告预算执行特别国债
摘要:按照国债余额管理规定,在每年向全国人大作预算报告时,报告当年年度预算赤字和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全国人大予以审批.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赤字即为当年年度新增国债限额;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预算赤字或发行特别国债.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追加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当年末国债余额不得突破年末国债余额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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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CN:34-132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债券》致力于介绍国内外债券市场先进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传播金融知识与债券市场信息,增进行业宣传与交流,服务中国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和健康发展。荣获2012年被评为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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