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赠品须一并退回

退货赠品网购工商总局支付方式销售者商品经营者

摘要: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参照本办法执行。退款方式比照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质量万里行

《中国质量万里行》(月刊)创刊于1993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中国质量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3114/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以“质量”为优秀价值和终极目标,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时念,直面社会现实,直击社会黑暗;始终坚持特立独行的媒体姿态,利用独有的舆论平台和独特的话语权,向社会经济质量领域一切不法行径公开宣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