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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融资租赁出租方增值税会计处理探讨

作者:封鑫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政策会计处理出租方会计业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企业生活服务业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纳税人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此产生的新旧税制的转换对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产生了深刻影响,其会计核算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由于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未详细对融资租赁企业"营改增"后不同时点的增值税确认方式以及会计业务处理方法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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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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