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永福三分损益上生下生为上为下先损后益先益后损
摘要:《吕氏春秋·音律》篇中较为完整地记载了十二律相生的基本方法,史称“三分损益法”。文献中的“以上生”“以下生”和“为上”“为下”,分别为生律方法和生律结果,非“以上生下”“以下生上”。“三分损益”隶属于“五度相生”体系,“先损后益”(先上五后下四)是其生律之本。杨荫浏的释文和图式,是建立在音律相生原理基础上的理性判断和去伪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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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CN:11-1316/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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