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敬; 赵熙子; 赵亮; 史录文药品价格德国日本台湾地区价格规制
摘要:目的:为完善我国药品价格规制政策提供参考。方法:运用文献研究、制度比较等方法,归纳总结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药品价格规制政策的共性和特色,借鉴其成功经验。结果与结论: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药品价格管理各有特色。德国实行参考价格制度和新药定价机制,是最早实行参考价格制度的国家;日本采用新药创新性加价、仿制药递减定价和药品价格再调整体制;我国台湾地区实行分类分组差别定价、鼓励竞争议价并定期对药价调查与调价。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均将医保支付价作为药价管理的核心,采取综合手段规制药品价格,同时也都注重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定期调整,价格谈判和药物经济学等多种定价方法被广泛应用。以价值为基础的定价是目前药品价格政策改革的趋势,我国在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时可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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