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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优秀慈善文化产品的供给

作者:石国亮; 陈璐新媒体传播传播工具分众传播法定责任新媒体时代传播时代传播活动媒介选择综艺娱乐节目媒介形式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由此,开展慈善教育成为媒体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网络社会的崛起和微慈善的出现,丰富和发展了媒体开展慈善教育的途径和方式。媒体应该灵活运用网络社会带来的新媒体传播的特点,综合使用传统媒体传播途径和微时代的传播工具进行慈善教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人们慈善意识的提升,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促进人人慈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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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

《中国社会组织》(CN:10-10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社会组织》的宗旨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反映社会组织改革实践,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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