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社会风尚社区养老服务老龄事业发展养老事业意外伤害保险老龄委养老体系生活服务年满
摘要:福建省的老年人优待工作起步较早。2002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开启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照顾、优待老年人的社会风尚。2006年7月,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细化了老年人优待的具体内容和标准。2014年10月,省老龄办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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