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青; 张涛专家辅助人地位证人证言证据规则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从立法上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但立法及理论研究中对其定位及具体适用规则尚不明确,实践中应用也尚不成熟。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背景下的特殊制度设计,大陆法系国家的"技术顾问"、"鉴定证人"、"辅助人"等规定对完善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对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类似概念的比较,认为应当将专家辅助人理解为广义的证人之一种,适用证人证言的证据规则,在专业知识及资格等方面不应与鉴定人作同等要求。立法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并根据其特殊性规定其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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