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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总则》看《劳动合同法》的连带责任

作者:叶剑波连带责任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协议权利人劳务派遣用工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承包经营

摘要:《民法总则》第178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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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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