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博勋管护体制改革进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
摘要:“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农和民都要以水为根。”农田水利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基础,水法则是水利工作的基本遵循。今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四路,前往广东、江苏、云南、安徽、内蒙古等地深入开展水法执法检查。农田水利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涵盖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简称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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