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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各类组织的法人地位有待明确

作者:刘振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非法人组织法人地位民法总则民事权利民法通则客观现实社会生活

摘要:民法总则草案将民事权利的主体归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类,相比民法通则的规定,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民法总则草案说明中提到,编纂民法典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生活迫切需要规范的事项作出创设性规定。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有三类组织,在法人一章中找不到对应的法人类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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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

《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国家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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