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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自贸区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作者:张宝山扩展区十二次合营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工商行政管理外国投资者营业执照违反合同变更登记企业合同

摘要: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但是,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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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

《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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