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莉娜乌兰夫内蒙古经济蒙古自治政府两代人党和国家领导人内蒙古自治运动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民族区域自治法斗争实践
摘要: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少数民族家族中两代人担任过副委员长或者国家领导人的,仅布赫和他的父亲乌兰夫。虽然建国后乌兰夫即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但自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至1966年5月开始时的19年间,他仍一直兼任着自治区党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1982年12月至2003年3月的20年间,布赫又子承父业,连续担任两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和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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