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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精神赡养得到重视

作者:刘文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赡养修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合法权益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中华民族

摘要:"我国在1996年就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对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以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不完善之处越发显现出来。"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师谢秀珍说。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成就显著,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的需求,有些条款已经滞后,有的条文过于原则,不具有操作性,实用性不强,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需要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实质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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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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