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其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民主与法制建设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社会主义法制真话副委员长领导职务
摘要:彭真同志自建国以后长期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他从1954年起,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0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1979年6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时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长期领导、主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彭真同志的民主与法制思想非常丰富,他有关立法的一些论述,如今仍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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