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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的界定与法律规制

作者:吴高盛法律规制界定立法工作制定过程法律条文物权法管理者

摘要: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内容,是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之一。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人们试图列举出公共利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以期给公民、法人和管理者一个清晰明了的“单子”,使人一目了然,有所遵循,以解决部分地方借公共利益之名,谋开发商之利,导致拆迁、征地中纠纷不断,甚至引发出难以理喻的种种事端。但是,讨论、争论之后,大家发现,“公共利益”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词语,要用法律条文加以界定,竟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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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

《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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