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小健
摘要:中国的绑架罪罪名源于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规定,1997年修订的刑法正式设立绑架罪的法条罪名。但从实践中看,刑法对绑架罪设定的刑罚层次偏少,不能完全适应处理情况复杂的案件的需要,不利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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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CN:11-34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主办,主要面向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志,是全国各级人大唯一的部级宣传刊物,也是一个重要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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