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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作者:张福玲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制度费用支出当期损益税法企业合法化审计

摘要:税法与会计制度由于目的和遵循原则的不同,两者存在诸多差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若税法与会计制度不一致,应按税法的规定执行。因此,企业的某些费用支出,从内容和取得的相关凭证上符合会计制度,可以列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不能或部分不能列入当期损益的支出,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审计发现,企业对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有所误解,认为只要调整了应纳税所得额,所有的费用支出就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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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CN:11-40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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