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守伟绩效评价方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局限性经营管理水平监督管理制度评价管理综合绩效
摘要:2006年国资委先后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和《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要求对企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发展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这是国家为正确引导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项新的企业监督管理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