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俊海制度创新稳定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私人秘书控制股东独立性连续性
摘要:对上市公司而言,董秘本身应该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由于上市公司的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不是特定控制股东的私人秘书,因此大股东转让控制权时不能沿袭“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封建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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