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路; 梁宗杰未成年子女姓氏感情破裂共同生活当事人独生子抚养费离婚
摘要:李某与妻子刘某因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独生子李强(3周岁)随女方刘某共同生活,男方李某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100元至18周岁止。半年后,刘某将李强姓氏改为姓刘。李某发现后,与刘某协商,要求刘某将孩子姓氏恢复姓李。因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处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兵》(CN:11-1446/E)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兵》为国防教育刊物。主要指导民兵、预备役工作,进行国防教育,普及国防军事知识,指导大中学生军训。
部级期刊
人气 12176 评论 43
省级期刊
人气 10270 评论 38
人气 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