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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监察时效适用

作者:夏小伟社会保险费劳动监察时效

摘要:一直以来,无论是在理论探讨中还是在执法实践中,社会保险费的追究时效都是一个头疼且多有争议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以及理论界对这个问题认识的偏差。笔者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也深受这个问题的困扰。本文首先阐述劳动监察时效的性质,随后探讨为什么社会保险费的追缴应当适用劳动监察时效。同时,结合笔者承办的四个典型社会保险费投诉案例,分析当前执法实践中追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效适用问题及存在的争议,以期与大家探讨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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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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