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亚娜竞业限制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摘要:保险公司与王某、余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仅有在职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没有约定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保险公司董事会认为,王、余两人在职期间筹建公司、离职后从事同类业务且挖角等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决定付诸于法律,以维护保险公司利益。本文分别从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分析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不同救济途径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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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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