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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病历能否代替诊断证明书

作者:赵秀春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诊断病历申请人物业管理公司案情简介公司职工

摘要:案情简介 2012年8月26日8时许,某物业管理公司职工宋某在从事保洁拖地工作中,不慎摔倒受伤。2015年4月10日,宋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其在某三甲医院治疗的病历。病历载明:2012年9月1日诊断左大腿挫伤;9月29日诊断腰椎退变;10月12日诊断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12月15日诊断腰椎失稳。某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宋某摔倒受伤的事实,但不认为宋某腰部诊断与摔倒行为有关,且未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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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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